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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第一次爱的人李梦瑶锋哥全章节免费阅读

鱼在水里时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p>“她是老板娘的亲戚,老板娘只听她的话,涨不涨工资,全凭她一张嘴。大家讨好她都来不及,谁敢得罪她?除非不想干了。”听她这么说,我真想说我不干了。可不干了,我一个高中毕业生还能做什么?况且我在餐厅附近的电脑培训机构报名学习,如果换了别的工作,说不定就没时间上课了?在没有能力自食其力之前,必须学会忍。第二章,旋律的回忆小锋正在调制配料。相处了几天,渐渐地熟悉了,此时厅面只有我们两个,大家还没来上班,不说话有点尴尬,我壮着胆子问:“锋哥,你以前有没有去过雅佳餐厅用餐?”“去过一次,你在那里上过班吗?”他抬起头,看着我,突然愣住了:“你——就是一年前写错歌名给我的那个人?”“啊!原来你就是那个问我歌名的男生?”我有点激动地反问,心里一万只...

主角:李梦瑶锋哥   更新:2024-12-01 18:5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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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梦瑶锋哥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小说第一次爱的人李梦瑶锋哥全章节免费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鱼在水里时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p>“她是老板娘的亲戚,老板娘只听她的话,涨不涨工资,全凭她一张嘴。大家讨好她都来不及,谁敢得罪她?除非不想干了。”听她这么说,我真想说我不干了。可不干了,我一个高中毕业生还能做什么?况且我在餐厅附近的电脑培训机构报名学习,如果换了别的工作,说不定就没时间上课了?在没有能力自食其力之前,必须学会忍。第二章,旋律的回忆小锋正在调制配料。相处了几天,渐渐地熟悉了,此时厅面只有我们两个,大家还没来上班,不说话有点尴尬,我壮着胆子问:“锋哥,你以前有没有去过雅佳餐厅用餐?”“去过一次,你在那里上过班吗?”他抬起头,看着我,突然愣住了:“你——就是一年前写错歌名给我的那个人?”“啊!原来你就是那个问我歌名的男生?”我有点激动地反问,心里一万只...

《小说第一次爱的人李梦瑶锋哥全章节免费阅读》精彩片段

p>“她是老板娘的亲戚,老板娘只听她的话,涨不涨工资,全凭她一张嘴。大家讨好她都来不及,谁敢得罪她?除非不想干了。”

听她这么说,我真想说我不干了。可不干了,我一个高中毕业生还能做什么?况且我在餐厅附近的电脑培训机构报名学习,如果换了别的工作,说不定就没时间上课了?在没有能力自食其力之前,必须学会忍。

第二章,旋律的回忆

小锋正在调制配料。相处了几天,渐渐地熟悉了,此时厅面只有我们两个,大家还没来上班,不说话有点尴尬,我壮着胆子问:“锋哥,你以前有没有去过雅佳餐厅用餐?”

“去过一次,你在那里上过班吗?”他抬起头,看着我,突然愣住了:“你——就是一年前写错歌名给我的那个人?”

“啊!原来你就是那个问我歌名的男生?”

我有点激动地反问,心里一万只羊驼奔腾而过。脑海里立刻闪现出那时的场景:

那时,我高中刚毕业,就被当大厨的哥哥带去他管理的餐厅上班。

餐厅里人来人往,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,一会儿给这位客人倒水,一会儿给那位客人点单。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,一个大眼浓眉,像韩剧《蓝色生死恋》里的男主角走了进来。他一进门,就被餐厅里播放的《寂寞沙洲冷》给吸引了,那眼神,仿佛在说:“这歌,我能单曲循环一天。”

他走到我面前,微笑着问:“这首歌叫什么?“嗯,好像叫《寂寞沙洲冷》。”

“能帮我把歌名写下来吗?我怕待会忘记了。”

我的字比较丑不敢见人,而且我还要忙着给另一个顾客倒茶。所以让站在吧台的同事把正在播放的音乐写一下歌名。

当我把纸条递给他时,他笑着说:“谢谢,没有写错吧?”

“应该没错吧?不是我写的。”最后一句,我因为心虚,回答得比较小声,估计他没听到。

他临走时经过我身边又笑着补充一句:“你戴眼镜的
推了林浩一把:“你这家伙,别乱说。”然后转向小锋:“别听他胡说,他就是想喝凉茶,我带他去买了,你要一起去吗?。”

小锋挑了挑眉,一副“我懂得”的表情:“不了,不了,不打扰你们的‘凉茶约会’了。”说完,转身同刚走出门口的静兰一起去员工宿舍了。

林浩看着我,眼神里带着一丝狡黠:“小思,你不觉得小锋和静兰走得挺近的吗?”

我心里一沉,如实回答:“小锋我不知道,但静兰是对他有意思,你觉得他们般配吗?。”

“我看挺般配的,男才女貌,才子配佳人。”我有点不悦,但也不好表现出来:“别管那么多了,我们去买凉茶吧。”

买完凉茶回到宿舍,我看见小锋从静兰房间走出来,手里拿着工具箱。我们的宿舍三房一厅,男生一个房间,女生一个房间,领班静兰自己住一个房间,小锋则单独住在店里,真羡慕他们有独立的空间,更羡慕他们都有让人赏心悦目的外表,也许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我心里一紧,林浩刚才的话开始在我耳边回响。

小锋看到我,眼神有些闪躲:“同学,你们回来了?我刚帮静兰修了风扇。”

我勉强笑了笑:“哦,这样啊,你们忙吧。”

没等小锋离开,我先进女生宿舍了,莫名地不开心。

第五章:意外的顺风车

我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,不该对小锋抱有好感,应该把精力放在自我提升上,于是这几天对小锋冷淡了许多。爱情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剂,而我需要的是主菜——事业上的成功。

下午,老板组织员工去各个十字路口发传单,以此来增加餐厅的知名度。我因为去参加电脑培训,回来晚了,错过了这场“大行动”。我正沾沾自喜以为不用去时,老板娘突然叫住我:“小思,你也去发一下传单,现在还没到饭点,还来得及。正好,小锋准备给他舅舅送鹅肉,让他顺路载你一程。”

“坐他的摩托车,不太好吧?”我第一次提出拒绝:“
,我记得你,你可千万别写错哦,写错了,我要回来找你算账的?”

我赶紧问同事:“没写错吧?你刚才写的是啥歌名?”

“王心凌唱的《第一次爱的人》。”

我瞬间石化,原来音乐早就切换到下一首了。他不会以为我故意撩他吧?

小锋忍不住哈哈大笑,把我拉回现实。

“真是巧了,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。这世界也太小了吧?”

“没想到一年后我们还能记得彼此,真是太神奇了。”

突然他又一本正经地说道:“你写错歌名这件事,我还没找你算账,没想到你自己找上门来。你说该怎么赔偿?”

“这不赖我,歌名是我同事写的,我让她写时,音乐刚好切换下一首了。”

“是你拿给我的,我只认定你!”

这时,静兰走了过来,看着我和小锋聊天,眉头一皱:“小思,工作时间又在闲聊。”

我赶紧解释:“我只是和锋哥确认一些事情。”

小锋也帮腔:“是的,我们在讨论工作上的事情。”

我们相视一笑,很有默契地不再言语。静兰有点恼火,叫我去杂物间提两桶大豆油去厨房。

我喜滋滋地去了,不期而遇的缘分让人心情大好,再提十桶油都没关系。

第三章:意外的同桌

我正准备给客人上菜,心里默念着今天的特别推荐。忽然,一个声音在我背后响起:“小思!”

我吓一跳,差点把手里的盘子扔了,回头一看,竟然是林浩,我同村的小学同学。他被我哥介绍来我们餐厅上班,而我哥竟然没事先告诉我,这家伙就这么突然出现在我身后。

林浩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,笑得前仰后合:“哈哈,小思,你怎么还是那么容易被吓到啊?”

我拍了拍胸口,假装生气:“你这家伙,突然出现,想吓死我啊!”

厨房的同事们知道我们是同学后,都叫我“同学”,而林浩则照旧喊我的
厅的花浇浇水,再泡上一壶新的热茶,等顾客来享用。今天我像往常一样,一边哼着小曲,一边把茶水浇在花上。结果那盆兰花冒着白气,仿佛在说:“哎哟,烫死我了!”我大叫一声,心想:“坏了,这下要被老板骂了。”

静兰闻声赶来,气急败坏:“小思,你这是干嘛?这可是小锋种的花,这花对他来说可重要了!”

我一听,心里咯噔一下,赶紧解释:“这不是老板买的花吗?我以为这茶是隔夜的,不知道谁已经换上热茶了……”

“其他花都是老板买的,这盆是小锋种的,这么粗心大意,连茶是冷是热都分不清,这盆花对小锋意义非凡,你这下惨了。”

“我拿着茶壶把手,没碰到茶壶,没发觉冷热……。”

“你自己跟他解释。”

看她生气的样子,好像她才是花的主人。能有什么重大意义,值得她发火?等她离开了,李梦瑶偷偷告诉我,这盆花可能是静兰送给小锋的。小锋没有将花放在他的房间,而是跟老板买的花放一起,可见他对她也没怎么上心,让我不用担心。

小锋正在厨房里忙碌,我走过去,结结巴巴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:“我,我以为那是隔夜的冷茶,没想到是热的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小锋看着我,眼里带着笑意:“没事,这花是我从家里带来的,我妈种了很多,下次回去再拿一盆来就好。”我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,刚才静兰大肆渲染问题的严重性,而且梦瑶说是静兰送给他的。

“不是静兰送的?那静兰为什么这么生气?”小锋苦笑了一下:“静兰可能误会了,以为那盆兰花是我为她种的,因为她的名字有个‘兰’字,所以才会这么生气。”

静兰,她是那种走路带风,自带光环的女人。她知道怎么用一个眼神就能让男人们围着她转,就像她的名字一样,静兰,听起来就像是那种静静开放,却能让人驻足欣赏的兰花。如果说那花确实是小锋为她而种,我也不吃醋,因为那时还没遇到我嘛。

静兰,只有在女生面前才像
繁的是小锋,可是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手机号码啊?

我好奇地回复:“你是哪位?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?”

“我是小锋,上次你给林浩念你的手机号码时,我在一旁偷偷记下了。同学,你去哪了?”

我听完心头一热,他留心我的手机号码,难道他也喜欢我?

“我和梦瑶出来逛街了,等下回去。”发完信息,突然感觉不太妥当,“回去”这个词好像给人一种“餐厅是我们的家”的感觉。

“你什么时候回店里?”

“快了!”

平时都是我说别人重色轻友,这次轮到梦瑶说我见色忘友了,我才不管呢,爱情的魔力催我提前回去。

等我回到店里时,上晚班的同事们还没下班,他们问我返回来干嘛?我开玩笑说:“加班。”他们没再说什么,他们已习惯了我在餐厅一角,静静地待上一两个小时。

等餐厅只剩我们两个人时,小锋拿了一只鸡腿给我,我想说我刚吃过甜品,不吃了。可是鸡腿是锋拿的,应该比甜品还甜,没理由拒绝。

小锋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忙自己的事,而是坐在我对面,看着我,笑着说:“同学,你这一天天的都在写呀写的,到底在写啥?”

“等以后,我再告诉你。”

“以后是啥时候?”

“当我说‘好日子’的时候。”

“那我们说好了,当你说‘好日子’时,你要把你写的借给我看看。”

“好。”

那晚,我们聊了很多,关于梦想,关于未来,彼此有了更深的了解。在交谈中,我意外发现小锋是店里唯一一个喜欢阅读的男生,这让我对他刮目相看。

更让我惊讶的是,我们之间竟然有那么多共同点:我们都是手掌上有十个螺的人;店里只有我们两个配了眼镜,只是他度数较浅,不需要天天戴;我们都从未涉足恋爱;甚至在我们十七岁那年,都失去了亲爱的奶奶。更巧的是,2005年夏天,他去香港看望外婆,而我那时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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