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晨八点。
一夜未眠的玫瑰准时将早餐摆上餐桌——
72度的咖啡,两面焦黄的烤面包片,以及两只半溏心煎蛋。
这是傅煜年最喜欢的早餐。
简单,但极考验手艺和火候。
玫瑰却三年如一日,从未有过任何失误。
就因为傅煜年喜欢。
匆匆下楼的傅煜年,一边戴袖扣,一边惯例在玫瑰额头落下一吻。
“怎么不多睡会儿?这些事让佣人做就好。”
玫瑰看着他,眼神依旧如初见时的纯粹。
“因为佣人做的你不喜欢。”
傅煜年正在摆弄袖扣的手一顿,没戴好的钻石袖扣掉到了地上。
傅煜年觉得眼前的玫瑰有些陌生,让他莫名生出从未有过的心虚。
玫瑰弯腰捡起地上的袖扣,替傅煜年戴上。
“什么时候买了这么隆重的袖扣?我怎么没见过?”
“……上次出差买的吧?我也忘记了……谁又会记得这种小事!”
其实是前几天,傅煜年30岁生日时,白梨送给他的。
傅煜年从未想过让这对袖扣出现在玫瑰面前。
可昨晚没睡好,他没精力注意这些小事。
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戴到了玫瑰面前。
傅煜年心虚地抽回手,去端桌上的咖啡。
“我要迟到了玫瑰,早餐就不吃了……”
未尽的话随咖啡一起咽下,又变成抱怨吐出。
“太烫了!玫瑰,今天的咖啡实在有失你的水准。”
玫瑰没说话,走过去接过傅煜年手里的咖啡杯。
72.1摄氏度。
不用温度计,玫瑰也能准确感知到咖啡的温度。
与以往每日没有任何不同,是傅煜年最喜欢的口感和温度。
有失水准的不是她,而是变了心的傅煜年。
“对了。”
已走到玄关的傅煜年像想起什么,又拐回客厅捉住玫瑰的手腕。
“今晚有一个重要宴会,你陪我去吧?记得戴我前两天送你的钻石手镯,正好配我的袖扣。”
玫瑰看着傅煜年满是深情的眼睛,越来越不懂这个男人。
傅煜年送她的那个手镯是白钻的,与他的粉钻袖扣并不相配。
但玫瑰没有反驳。
既然已经决定离开,就好聚好散,彼此留些体面吧。
“好的,我知道了。”
傅煜年紧蹙的眉心终于展开,笑着吻在玫瑰唇角。
“那等晚上我来接你。”
送走傅煜年玫瑰回到餐桌边。
她抹了抹傅煜年吻过的唇角,感觉有些恶心。
但还是端过为傅煜年准备的早餐,一口一口吃掉。
地球的资源并不富饶,她不想造成任何浪费。
“的确是最佳口感,但需要用心品尝。”
安静了一早上的思归不甘寂寞,消息频闪。
思归:你果然还是在意的。
思归:毕竟傅煜年第一次喝你做的咖啡时,就说过那是他最喜欢的口味。
“所以,这就是人类的虚伪。也许实际上……他并没有像他嘴上说的那么喜欢,不论是72度的咖啡还是我。”
玫瑰原本平静的声调变得有些颤抖。
她知道,是她又产生了那种类似“难过”和“心痛”的错觉。
玫瑰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,才继续把未尽的话说完。
“而且,就算傅煜年曾经真的喜欢过我,那他现在也亲口承认,他已经腻了。”
玫瑰说的是几天前,傅煜年30岁生日的前一夜,她在包厢门外听到话。
傅煜年说要和几个要好的朋友提前在外面聚一聚,不用玫瑰参加。
可晚上十点多,傅煜年的号码发了一个地址到玫瑰的手机上。
告诉玫瑰,傅煜年喝醉了,让她去接一下。
玫瑰赶过去的时候,正好碰到服务生给包厢送酒。
隔着半开的包厢门,玫瑰将搂着白梨的傅煜年看的清清楚楚。
熏然半醉的傅煜年领口大敞,带着两处暧昧的吻痕,正同他几位好友大吐苦水:
“我爱的人当然是玫瑰,可我是个正常男人,有欲望也有需求。
“风花雪月完了,还想要人间烟火的。可三年只用一个姿势,就算是仙女也会乏味。
“而且,你们能想象吗?送到我手里的咖啡永远是72度,早餐的半溏心蛋从来火候正好……”
傅煜年“啧”了一声,不知是在嘲讽自己还是在嘲讽玫瑰。
“我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娶的不是老婆,而是个家政机器人。”
“再说……”
傅煜年咬上一支烟,蹙了蹙眉,神情有些烦躁。
“你们也知道,我爸妈一直想抱孙子,可玫瑰又不愿意生,我总得给父母一个交待……”
傅煜年的话还没说完,就挨了重重一拳。
也阻止了玫瑰想要推门而入的动作。